機械工業科學技術獎,是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和中國機械工程學會共同設立,并經國家科學技術部批準,在國家科技獎勵主管部門登記的面向全國機械行業的綜合性科技獎項,是機械行業申報國家科技進步獎的重要渠道。
獎項設置
(一) 技術發明獎
(二) 科技進步獎,包括:技術開發類項目;工人技術創新類項目;標準、檢測與軟科學類項目;圖書、科技期刊與科普類項目。
單項授獎數量
提名要求
1、在機械工業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均可申報;
2、涉及國防、國家安全領域的保密項目、汽車整車類項目不可申報;
3、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包括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
4、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不得作為項目完成人被提名;
5、2024年度“機械工業科學技術獎”已經受理并進入評審程序的項目,不得在2025年度再次提名,須隔年再次提名;
提名單位
“機械工業科學技術獎”實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薦。候選者由下列單位提名:
(一)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團體會員,即專業協會和學會、地方協會;
(二)中國機械工程學會各專業分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械工程學會;
(三)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副會長單位的大型企業集團(僅限于提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的項目);
必備附件材料
(1)技術評價證明:指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后)由有資質的第三方鑒定(評價)法人機構出具的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評價報告,每個項目至少提供一份技術評價證明。
(2)科技查新報告:指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后)由國家相關部門批準并具有查新資質的科技查新咨詢單位出具的科技查新報告。
(3)檢測報告:指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后)由國家相關部門批準并具有質量監督檢驗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法人機構出具的檢測(檢驗、試驗、測試)等報告。
(4)核心知識產權證明:指直接支持本項目主要創新點且已批準或授權的主要知識產權、標準規范等證明材料,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國際標準、國家及行業標準、相關論文和專著等。
申報時間